高低溫沖擊試驗機是實驗室常用的測試設備之一。為了避免和減少不必要的損失和人身傷害事故,請在使用前閱讀以下內容。
高低溫沖擊試驗機運行環境要求:
1.請不要將設備放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。
2.設備應在10~50℃的溫度和20~90%相對濕度下使用(不允許冷凝)。
3.不要傾斜設備。設備應儲存在-5~70℃和5~95%相對濕度(無冷凝)的環境中。
4.當在低于10℃的低溫環境中使用時,應在使用前完全預熱(通電)。
5、接線后要切斷所有儀器的電源(關),以防觸電。
6、使用超過定額的電源,會有觸電和火災的危險。
7.不要用濕手工作,以免觸電。
8.為了降低使用時的火災、電擊和傷害風險,請遵守基本預防措施。
9.設置和使用方法應如用戶手冊所示。
10.接地所需的內容請參考安裝要點。水管、煤氣管和避雷針不能接地。會有爆炸和火災的危險。
11.本產品儀器連接完成前,請勿通電,以免造成故障。
12.請勿堵塞本產品的散熱口,以免造成故障。
13.過電壓保護等級為二級,運行環境為三級。
以上主要是關于電氣設備的安全使用規范。我公司在裝運高低溫沖擊試驗機時,將指派工程人員負責儀器的安裝,并對用戶進行現場培訓,講解相關操作程序,確保用戶操作輕松。